分类:加盟百科时间:2026-01-13 12:25:56浏览量()
第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1959年4月18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决算,制定和修改国家宪法及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9-1964年)等。
在这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作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国民经济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同时,报告还提出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建议。
此外,在第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等内容载入宪法。
这次会议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9年4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是继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它的任期从1959年4月27日至1964年9月10日,共五年。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29人。在这个委员会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有代表参加,体现了民主合作的精神。
在任期内,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国家的立法工作,通过了许多重要的法律、决议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同时,它还领导了国家的经济、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